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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安博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业务介绍

公司业务

江苏安博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业务介绍

来源:
2020/01/17 13:33
【摘要】: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和《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文件规定实施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先后在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扬州、泰州、淮安、盐城等地区开展信用评级及咨询服务。

  江苏安博尔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业务,是专业的综合性信用服务机构,近几年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一、借款企业信用评级

  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和《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等文件规定实施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先后在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扬州、泰州、淮安、盐城等地区开展信用评级及咨询服务。

  二、担保机构企业评级

  公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和《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2010年第3号令)等文件规定,在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省中小企业局共同组织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中,根据统一安排,对苏州、无锡、南通、徐州、泰州、盐城、淮安等地区的担保机构实施担保机构信用评级。

  三、小贷公司企业评级

  公司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3〕43号)的工作要求,在盐城、泰州、镇江等地区对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实施信用评级。

  四、商业票据评级

  公司按照借款企业评级的从业要求、行为准则、评级程序开展商票信用评级业务,在主体评级的基础上评估商票签发和承兑企业的信用状况,充分揭示企业的经营风险、票据风险防范、偿付能力和兑付意愿。

  五、其他业务情况

  (一)商业银行委托评级

  自2007年实现全省首家由金融机构付费的委托评级业务以来,我公司不断总结经验,继续围绕受托银行实际需求,开展此项评级业务,并得到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高度认可。2011年8月份盐城市中心支行专门召开了全市法人金融机构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推进会,推广“谁委托、谁付费、谁使用”的金融机构与评级机构合作模式,会上射阳农村商业银行将与我公司的合作模式,作了题为《借人之智 强化合作 提升自我 防范风险》典型经验介绍,效果良好。

  公司先后对射阳、兴化、阜宁、大丰、滨海及盐城黄海农村商业银行所属的中小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针对其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够完善,财务报表编制不够规范,未能反映企业真实经营状况以及个别企业财务数据严重失真等实际情况,对每个受评企业,除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评级程序步骤外,同时把实地调查环节做深、做细、做实,通过全方位多渠道方式采集相关主要信息,突出从设备的生产能力,结合用电量,判断实际产量;从同行业的销售利润率,结合三项费用,判断实际盈亏;从存货、固定资产清查,结合相关市场价格,判断实物家底,综合分析判断受评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实际情况,同时还根据委托银行的需要为其出具重点行业(如纺织、机械、房地产等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报告,将合理、客观、公正的评级结果反馈给相关金融部门,得到了委托行和受评企业的高度认可。

  (二)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

  公司依据省经信委、省信用办《关于实施信用管理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的意见》(苏信用办〔2011〕28号)、《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信用办〔2011〕29号)、《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苏信用办〔2012〕7号)等文件精神,近三年先后对南京、镇江、苏州、连云港、徐州地区的如南京南瑞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等诸多企业的“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实施评价、咨询、服务工作。按照省信用办《关于开展2012年省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2〕53号)要求,完成了《现场调查报告》、《企业信用管理初评报告》、《企业信用管理评价报告》。

  (三)招标领域信用评级

  我省淮安市淮安区信用办,根据中纪委《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2011〕16号)、《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诚信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07〕1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招投标领域应用信用评级报告试点工作,并出台实施《淮安市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2年版)》等标准规范。安博尔公司对淮安市第二市政公司等企业实施了评级工作。

  根据南京市发改委、信用办《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活动中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的通知》(宁发改规字〔2013〕1号)、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在货物招投标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宁货招办字〔2013〕10号)和《关于印发“南京市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货物招投标领域适用)等标准的通知》(宁货招办字〔2013〕9号)等文件要求,安博尔公司向南京市货物招标办提交了备案手续,南京市货物招标办经过准入条件审核后,并在“南京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了公示。近期,安博尔公司对江苏江岛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了信用评级。

  (四)商业银行客户经理培训

  应阜宁、射阳、大丰、句容等农商行邀请,安博尔公司派员先后对客户经理培训约558人/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企业非财务因素分析、现金流量表编制、营运资金测算方法、客户资信调查方法等。

  (五)高校学生现场实习培训

  应南京审计学院、南京财经大学委托,接待其金融学院金融学、信用管理专业在校生在安博尔公司办公现场实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评级报告的撰写、企业信用管理贯标的咨询服务等。